南宁市长道歉了!据报道,5月23日,南宁市举行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广大市民和网友反映该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偏高、停车位划定不合理、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作出回应。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表示,深感不安,内心很自责,代表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深刻的检讨和深深的歉意。
这一声道歉,让人感慨。尽管市长道歉并不等于这起事件就能平息,但道歉起码能表明当地政府取信于民的努力、知错就改的决心。该事件始于天价停车收费。此前,多名南宁网友吐槽,他们在划分了停车位的公共道路上停车,不到一天收费超过百元;有的停车一晚上,第二天收费要90元。如此收费,确实不正常。不正常的,还包括停车位的管理和运营主体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这家公司在南宁当地运营停车位超过3万个,收费如此之高,去年竟然亏损1208万元;以及当地的青秀区法院居然与慧泊公司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以追缴欠费。
如此这般,都不正常。仅就目前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堪比“车祸现场”。
如今,随着舆论关注,当地也在迅速纠错、究责。比如,南宁市政府发布通告称,经研究决定,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又如,广西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已责成解除。再如,该事件中已有5人被停职检查。
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截图
反思这起事件,我们的关注点不应仅停留于多少人被问责,更应聚焦这种模式是如何生成的、这种乱象是何以孳生的?一家企业竟然“垄断”了一个省会城市数万个停车位,它究竟什么来头?干的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却还亏损,究竟惠了谁?这种收费模式能否经得起推敲?
城市道路姓公,收费应该有据。如果划个线就径直收费,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收取的惊人费用并未用之于民,民众能不质疑?收,要收得明白,符合程序;用,要用得清楚,满足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最重要的是,法治时代,一切皆需依法行事。有专家认为,城市道路机动车的停车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基于此,由企业来运营管理是否合适?如果行政机关“遥控”企业与民争利,又是否合适?收取停车费,要合情合理,也要合法合规,这是底线要求。如果无视这一点,法治精神就会受损。
“对广大市民和网友提出的批评和意见,我们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即行动,开展相关工作,边查找问题边整改。”南宁市长的这一表态,给很多人吃下了定心丸。期待南宁相关部门早日查清该事件存在的问题,也期待其他地方引以为鉴,别在停车收费上陷入误区。
延伸阅读
审计部门介入南宁停车费事件,曾查出三年多收益未上缴财政
南宁“停车贵”一事引发的舆论关注还在持续。最新消息显示,南宁公交集团已经接管慧泊公司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同时,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
5月21日,南宁市审计局发布审计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21日至6月15日,进驻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南宁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南宁市审计局方面表示,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群众、干部职工来信(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5月22日,南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通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5月22日14时起,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
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经营单位,是南宁公交集团下属的全资国有企业。
慧泊停车于2017年12月注册成立,由国企南宁市公共交通集团全资控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显示,注册资本200万元。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原为南宁交通投资集团100%控股。2022年10月26日,南宁公共交通集团并入南宁轨道交通集团。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此番南宁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进驻之前,早在2021年,南宁市审计局就曾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内,南宁市的停车收费收益未能上缴财政。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2021年发布了一份《关于南宁市审计局公共资源盘活利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这份报告是由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南宁市审计局递交的关于此前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说明。
报告共分四个部分,分别是“关于未制定停车费收缴管理细则方案,停车收费收益未能上缴财政的问题”“关于车主欠缴道路停车泊位停车费难以追回的问题”“关于部分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施不够完善的问题”“关于桥底空间开发利用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
第一部分,《报告》指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营的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停车收费收入共计20551.34万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市财政局未按照市人民政府相关要求,共同制定相应的停车费收缴管理细则方案,停车收费收益未能上缴财政。
对此,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整改情况是:2021年4月起,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多次与市财政局共同协商制定南宁市停车泊位有偿使用费上缴方案,于2021年4月主动向市财政非税收入账户预缴道路路内机动车停车收入670万元,2021年9月28日上午,南宁交通投资集团领导与市财政局领导在集团会议室就南宁市路内道路停车泊位有偿使用费上缴方案召开了讨论会,经双方讨论初步协商确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上缴方案按利润分配的方式上缴,待方案修改完善后再邀请相关部门进一步讨论后报市政府议。
在第二部分,《报告》指出,截至2021年4月26日,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二级子公司慧泊公司尚有车主欠缴的2993.7万元市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停车费难以追回。
整改情况:慧泊公司采取多种措施,积极落实停车费应收尽收、欠费催收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停车泊位管理制度。截至2021年9月,慧泊公司已追回欠款105.34万元。具体措施如下:
(一)开展停车泊位管理员收费服务流程全员培训,同时加强现场收费管理,要求停车泊位管理员当面收取停车费,落实停车费应收尽收工作。
(二)通过对欠费金额较大的车辆发放欠费温馨提示单,累计张贴欠费温馨提示单12193张。
(三)通过“慧泊车服务”微信公众号给欠费车主推送停车欠费信息,提醒车主自觉补缴停车欠费。
(四)通过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1074交通广播、南宁晚报等媒体陆续曝光欠费金额较大的车辆信息。
(五)制定催收工作管理办法,将停车欠费催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停车欠费催收管理。
(六)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完善停车泊位管理制度,根据《南宁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南信办〔2020〕5号)精神,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欠费行为已被列入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但目前无获取车主“车牌号、车主姓名/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相关行政规制。慧泊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向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去函请求提供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驾驶证及行驶证相关信息,但交警支队未能提供相关信息。慧泊公司目前仅可提供欠费车辆的车牌号及欠费信息,但无法关联车辆所有人的身份信息。
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当时表示,下一步,该集团公司将继续督促慧泊公司将应收尽收停车费及催收工作作为常态化进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行为。
人民日报客户端5月20日消息介绍,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作备忘录》一事引发社会关注。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度重视,已派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何文浩为组长的工作组,赴南宁市对此事进行调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合作备忘录》内容进行了审查。区高院经审查认为,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5月19日已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
据南宁新闻网5月21日消息,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经南宁市委决定,对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南宁市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5月22日,南宁市政府发布通告:南宁市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运营管理业务。